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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马利丽”落网记

2007年11月30日 17:40
    日前,一个自称叫马利丽,利用手机短信进行敲诈勒索的孙某某和同伙麻某某落入法网。
    10月11日14时30分,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任法先接到某单位一名工作人员的报警,有一号码为13561718557的手机,于10月10日32分及11日11时56分两次给他发短信,以其有男女关系为由,要挟其将3000元人民币汇入某银行一指定账号。短信内容分别是:“×××,我是你的妹,眼前有点困难急需你资助3000元钱,能向你开口说明咱们俩关系……因急用速办。您是知名人物,不要为这点小事影响仕途,帮了我以后绝不再找您。妹子希望你做个有情义的人。”下面是某银行账号,落款是马利丽。第二次的信息内容是:×××你听好了,这点困难三天内最好给办了,不然的话别怪妹子无义,带你的资料跟你爱人谈谈,或者寄给你单位所有人看看,最后送到纪委去。但我不想那样做,希望你做个有情有义的人,完事之后绝不再找你!下面是某银行账号,落款仍是马利丽。上午接到此报案,下午刚上班,又有一名被敲诈的工作人员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,被敲诈内容和上午报案的同志一模一样,落款都是那位马利丽。
    马利丽是谁?她能敲诈两人,就有可能敲诈多人!任法先支队长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马上向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张其美副局长作了汇报。张局长听了案情后,决定马上立案侦查。随后,任法先支队长立即抽调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张成、民警王洪军等组成专案组,迅速开展工作。根据案情需要,任支队长安排几路人马多头并举,于 10月11日下午5点多,在老汽车站附近一家宾馆将孙某某、麻某某抓获。
    据二人讲,孙某某系新泰市的一下岗女工,今年35岁,其同伙麻某某,男,36岁,系浙江省缙云县东渡镇农民。麻某某前些年一直在新泰和莱芜干推销生意,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了某些部门工作人员的家庭电话和手机号码。前些年,麻某某搞推销生意,也挣些钱,但由于他爱赌,在回老家赌博时输了钱,光债就欠下了60多万,其中20多万属于高利贷。如何才能一夜成为大款,早日把债还上呢?最后,麻某某终于想出了一个自己认为是绝好的发财项目,利用短信进行敲诈。他把想法告诉了孙某某,并约孙某某与自己合伙干,不知道是孙某某昏了头,还是其它原因,孙某某竟然很痛快地答应了。说干就干,二人很快进行了简单分工,由麻某某负责编写短信内容,物色被敲诈目标并发短信。孙某某则负责给受害人打电话或接听电话。
    为了安全起见,二人花100元钱在新泰为孙某某办了一张假身份证,冒名叫马利丽,10月8日窜至莱芜一家宾馆住了下来,次日早8时许,二人在莱城花100元钱购买了一张手机卡,又用“马利丽”假身份证从某银行办了一张龙卡,一切准备妥当后,二人回到了宾馆,由麻某某先后给20多名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送了同样内容的短信,敲诈数额达6万元。由于公安民警接到报案后及时出击将二人抓获,才使二人敲诈未遂。
    二人落入法网后都追悔莫及,但法律不相信眼泪,等待二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    文/郝效德 图/岳长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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